電郵發信有詐 防制有道
2012/07/03 06:00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針對台中市發生多起騙徒假冒中小型企業名義,以雷同電子郵件信箱發信給國外客戶趁機詐騙案件,台中市政府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組表示,要防止類似詐騙手法,國內公司應要求國外客戶將該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E-mail)鍵入通訊錄,並務必根據該信箱進行通信,若發現非通訊錄上的電子郵件信箱,就應提高警覺,並要求國外客戶匯款前,再以電話進一步確認匯款帳戶。
警方指出,另外,國內公司可能遭駭客侵入電腦竊取與國外客戶業務往來相關資料,才遭詐騙得逞,因此,建議國內公司相關人員不要隨便點選來路不明信件,以免遭駭客植入木馬程式竊取資料,並建議經常更新防毒軟體及電子郵件信箱密碼,防止電子郵件信箱遭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