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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設置 將改為登記制

2012/02/26 06:00

〔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為了管理全市的攤販,高市府制定新的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未來攤販設置將從許可制改為登記制,由攤販組成管委會自行管理。

高雄市目前登記有案的攤販集中場共四十九處,全部位於合併前的高雄市,原高雄縣沒有合法的攤販集中場。為了縣市合併後一體適用,市府制定新的管理自治條例,待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公告實施。

新的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最大精神就是「自主管理」,由過去較嚴格的許可制改為登記制,只要攤販組成管委會並取得道路商家的同意,就可登記成為攤販集中場,相關的清潔、交通、租金等由管委會自行管理。

目前六合夜市由於遊客暴增,攤商爭取擴大營業面積,也可透過新的自治條例向市府登記備查。

市府表示,新的自治條例實施後,現有合法的攤販集中場也要提出申請登記,若期限內沒有提出申請就是違法。

不過,有議員質疑攤販集中場須取得道路商家的同意,這項規定有極大爭議,畢竟店面租金比攤販的成本高出甚多,商家是否同意門口有攤販令人存疑。此外,攤販也擔憂向市府登記後,將成為稅捐單位查稅對象,恐讓攤販裹足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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