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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貼文要送垃圾袋 環局建議刪

    2011/12/10 06:00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根據台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非環保局簽約業者不得私自販售專用袋。(記者林相美攝)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根據台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非環保局簽約業者不得私自販售專用袋。(記者林相美攝)

    送垃圾袋也犯法?最近有民眾在台大PTT張貼訊息,想要贈送台北市環保局的垃圾專用袋,環保局函請PTT刪除訊息,引來網友怒批政府「吃飽閒閒只會擾民」。環保局澄清,一般民眾私下贈送專用袋不違法,只是擔心索取專用袋的人太多,恐引來交易「擦槍走火」,「建議」刪文。

    據了解,最近於PTT有兩則贈送專用垃圾袋的訊息,一則訊息簡單說明要送四個專用袋,另一則訊息解釋因為要離開台北,家裡還有五公升垃圾袋共十三個,開放網友索取,PTT將環保局來函張貼於版上,引發網友議論紛紛。

    有網友直言,第一次聽說不能贈送垃圾袋,民眾已經花錢買垃圾袋,如何使用不關政府的事,高興送誰就送誰;也有人質疑,用不到的垃圾袋不送人難道要丟掉,市府顯然矯枉過正,還有網友搞笑回應,以後不能買垃圾袋送媽媽了。

    環局︰不得私自販售

    環保局第五科科長崔浩志解釋,根據台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若非環保局的簽約業者,不得私自販售專用垃圾袋或垃圾袋抵價券,違者可處三萬元至十萬元罰款。另外,民眾也不得使用專用袋作為商業促銷、活動贈品或以回饋金購買專用袋作為贈品。

    環保局解釋,推出專用袋是希望以價制量,藉此減少垃圾量,若將專用袋當成促銷、活動贈品,民眾輕易拿到專用袋就無法達到以價制量的原始目的。

    不過,崔浩志說,若是以物易物或贈送,不會違法,但若太多人都想要專用袋,可能衍生交易行為,屆時恐怕觸法,因此才建議不要在網路刊登此類訊息,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崔浩志表示,最近於各大拍賣網站搜尋,查獲十九件訊息,其中有一件是買賣專用袋,其他均為贈送或以物易物,環保局已行文拍賣網站要求提供賣家資料,若查獲實際交易行為即可開罰,一旦開罰將是北市首次針對網路販賣專用袋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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