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拆遷補償費 議會「吵吵」通過
2011/06/17 06:00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在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現址興建國民運動中心,拆遷補償費引起爭議,市議員批救國團霸地免稅營利,大違建還要付三千多萬補償費,和立德路拆遷補償費差很大;也有議員認為中央補助二億元,爭取不易,最後動用表決才闖關成功。
基隆市國民運動中心選在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現址,土地二千六百多平方公尺已向國有財產局辦撥用,將興建地下一樓、地上七樓運動中心,包括停車場、溫水游泳池、體適能中心、綜合球場,體委會補助兩億元,尚不足一億多。 此外,救國團建物拆遷補償費就要三千萬元,在市庫叫窮情況下引起非議。 市議員張耿輝及多位民進黨籍市議員認為,救國團建物沒有權狀、沒有使照的大違建,過去霸地免稅還營利,近期才繳交租金,即將報廢的建物還要花三千多萬補償費,他們把救國團與立德路拆遷補償標準兩相比較,認為差很大,實在不公不義。
市議員也質疑,體委會補助兩億元不夠,還要自籌一億元,負債情況下沒必要興建非市民迫切需要的設施,現在幾家獎勵民間投資的游泳池都慘澹經營,鄰近五十公尺就有仁愛游泳池,日後勢必產生排擠作用,不如闢建綠地公園,人人都可以運動。
多位國民黨籍市議員認為中央補助款得來不易,基隆多雨,的確需要大型的室內活動場所,不做可惜。最後,議會表決通過這筆三千多萬補償費的預算。
市府都市發展處長王翔鐘說,補償費是依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的標準查估,不會因人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