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車隊被罰款 打折未按程序 可以連續罰
2011/06/03 06:00
〔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大都會、優良等計程車隊因持續提供乘客打折優惠,台北市公運處認為,車隊與駕駛簽訂折扣差額由司機負擔,未依法報經公路主管機關進行會商程序,已屬違法,接獲檢舉和查證後,決定對大都會、優良和巨憶等三家違規車隊各處六萬元罰款,並限期五日前改善,否則將連續處分。
大都會車隊行銷經理吳毓耕表示,車隊已收到公運處公文,但五千多個司機中有三千多人願意繼續打折,車隊並沒有強迫司機打折,對這樣的結果感到很無奈,但會向主管機關請教。車隊方面雖未正面回應是否要維持打折做法,但昨天記者實際撥打電話叫車,客服人員仍表示可以提供打折車輛的叫車服務。
另外,記者致電優良計程車隊協理謝明宏,至截稿前該車隊並未做出回應,但撥打叫車電話,仍同樣可選擇要叫打折計程車。
公運處一般運輸科長尚錦堂表示,計程車隊是可以對乘客提供打折優惠,但根據交通部修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規定,計程車隊提供車資折扣差額,非報經公路主管機關會商勞工、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團體及計程車相關公會,並訂於車隊與駕駛間之契約內,不得要求駕駛吸收。
尚錦堂說,公運處一日接獲駕駛檢舉,經查證後昨天立刻對違規的大都會、優良、巨憶等三家違規車隊處六萬元罰款。其中,大都會和優良計程車隊雖已提出申請,但因未經公路主管機關進行會商程序,所以才被開罰。
他說,目前已聯繫相關機關、工(公)會安排協商,但在未完成協商,以及確認協商結果前,若有車隊持續打折,並由駕駛吸收差價,只要有人提出檢舉、查證屬實,就會再開罰,且對未改善的計程車隊採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