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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嫖61歲 進警局大吃一驚

61歲的林姓應召女郎長髮披肩,加上保養有方,皮膚白皙,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許多。(記者張協昇翻攝)

61歲的林姓應召女郎長髮披肩,加上保養有方,皮膚白皙,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許多。(記者張協昇翻攝)

2010/11/26 06:00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25歲嫖61歲!25歲林姓男子25日凌晨在台中市第一廣場遇到黃姓皮條客,在黃某媒介下,花了1500元與林姓賣春女姦宿被警方查獲,林某事後才發現原來與他一夜纏綿的林女竟已高齡61歲,大吃一驚,林女則供稱是第一次下海賣淫。

台中市四分局黎明派出所獲報建國路一家老式飯店,常有皮條客媒介應召女郎與男客姦宿,昨天凌晨,果然在115房查獲林姓菜販(25歲)與林姓賣春女姦宿,並在樓下逮捕黃姓皮條客(46歲)。

警方將3人帶回偵辦,林某才得知,林女係民國38年出生、竟已高齡61歲,相當訝異,表示前天他喝酒後一時「性起」,在黃某安排下到該飯店與林女姦宿。林某私下向警方表示,交易過程中,雖感覺到林女年紀有點大,但林女長髮披肩、皮膚白皙,加上房內燈光昏暗,實在不知道對方年紀那麼大。

黃某供稱,他平時以打零工為生,家有老母需要供養,因此從本月15日當皮條客,每次抽取500元,迄今獲利5千元,因得知林女生活有困難才媒介她賣春。

林女則供稱,日前在台中火車站遇到黃某,黃某問她要不要賣淫賺錢,她因缺錢就答應,是第一次下海,警方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將黃某移送法辦,林女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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