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遭》稻農燒稻草 環保局開罰
2010/11/12 06:00
〔記者吳世聰/嘉縣報導〕露天燃燒稻草要小心了﹗縣環保局日前與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一名鹿草鄉林姓稻農夜間燃燒稻草,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開出五千元罰單,林某哀求不要罰,否則這一期做白工了,但環保局愛莫能助,只能處以最低罰款。環保局表示,這是嘉義縣開出第一張燒稻草罰單。
露天燃燒稻草,污染空氣品質,環保局雖三令五申嚴禁,但還是有不少稻農在稻田燃燒稻草當堆肥,無視法令存在。
縣環保局體諒稻農辛苦,利潤微薄,過去都不忍開罰單,以勸導為主,最近首次「開鍘」。
九月三十日晚上九時許,環保局會同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進行稽查時,在鹿草鄉一六三線二十二K西側約一公里處,發現有人露天燒稻。
環保局人員發現林姓稻農在場,他坦承燃燒稻草,環保局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以五千元的罰款。
環保局表示,近幾年不斷宣導及輔導農民稻草再利用,但還是難以杜絕露天燃燒稻草的現象,目前是二期稻作的收割期,環保局將加強巡查。
環保局強調,露天燃燒稻草可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明年六月起還必須接受一到八個小時的環境教育訓練,農民不要以身試法,誤認不會被罰。
以目前濕殼每台斤八點七元的收購價,一分地收成約一千斤,收入也只有八千七百元,如被罰五千元,可謂「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