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月偷102戶 加重竊盜起訴
2010/03/06 06:00
全花在打電玩及KTV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縣男子洪權材在2個半月間偷竊了102戶民宅以及商家,平均一天要偷竊1.3戶,而偷竊的物品他則加以變賣,並全數花費在打電玩及KTV上,檢警偵辦時,不但傳喚了102位被害人到案製作筆錄,更到竊案現場拍攝了近600張照片,最後才依加重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洪權材(27歲)在去年6月間服刑完畢而出獄,但他卻流連於電玩店及KTV酒店,為了維持鉅額的花費,從去年7月底開始,2個半月間偷竊了台中縣、市102戶民宅以及商家,平均一天就要偷竊1.3戶。
洪權材偷竊的物品種類相當繁多,除了現金之外,還有手提電腦、名牌皮包、手機等物品,並加以變賣,而且他對於一般民眾的習慣相當熟悉,連被害人藏在菜櫥中的私房錢,也被他順手偷走。
至於洪權材偷竊的地點,多是選擇傳統市場或是夜市的攤販下手,尤其是在台中市南區的忠孝路夜市以及第三市場旁的民意街攤販集中區,至少就有10位攤販受害。警方調查發現,不少攤販在收攤時只是以布棚覆蓋,洪權材都利用攤販的習性,在他們收攤之後就潛入攤架內搜刮財物,令攤販們防不勝防。
檢警蒐證拍照近600張
而洪權材將犯罪所得全數花費在打電玩及KTV上,檢警偵辦時,不但傳喚了102位被害人到案製作筆錄,更到竊案現場拍攝了近600張照片,可說是「工程浩大」。而檢方偵辦之後,依加重竊盜罪嫌將洪權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