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排釘露餡…走私中國蚵仔 4人判刑
2010/02/10 06:0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可真是百密一疏!男子陳錫奇等人組成走私犯罪集團,到中國福建購買165公噸蚵仔並企圖走私到台灣,為了避免遭到查緝,先運到越南將中國出產等字樣標籤撕下,並改換越南標籤走私到台灣,沒想到貨物外紙箱包裝以中國慣用雙排釘方式裝訂,被眼尖的高雄關員發現而破獲,法官審理後,依法判處陳錫奇等人2年到1年6月不等。
判決書指出,陳錫奇、林啟仁、劉信彥及林玉章等人得知中國生產的蚵仔價格低廉,有意走私來台販售,先在雲林縣設立一家海產商行,以便利辦理海產進口事宜,但因我國禁止中國生產的蚵仔進口,陳某等人籌資2千萬元,在去年8月間前往中國福建省東山島,向當地養殖業者購買了165公噸的蚵仔,並委託當地海產公司進行急速冷凍及包裝。
為避免遭到查緝,陳某等人先將165公噸的貨品運到越南,再將紙箱上的中國出產等字樣標籤撕下,改換越南出產之標籤,透過當地的海產公司將1萬6千箱的蚵仔走私到台灣。
該批貨物從高雄港進關,海關人員在檢查時,發現貨品的紙箱包裝是以雙排釘方式裝訂,而這種雙排釘裝訂的方式,全世界只有中國在使用,眼尖的關員立刻扣留了這批貨品,並報請檢方偵辦。
法官審理時,陳錫奇、林啟仁、劉信彥及林玉章等人坦承走私蚵仔,並經過認罪協商程序之後,繳交340萬元到公庫,法官依法判處陳錫奇等人2年到1年6月不等,但緩刑5年到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