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照相 尺規判讀不冤枉
2010/01/27 06:00
在尺規有效範圍內的汽車才會受罰
〔記者張瑞楨/豐原報導〕許多讀者收到闖紅燈或超速罰單與照片,發現照片內有2輛以上汽機車,無法確認是誰超速或闖紅燈,而擔心自己「被冤枉了」,其實,警方有各種尺規可判讀,至於有部分無法判讀的照片,因疏忽寄給車主,車主提出申訴,警方都會撤銷罰單。
類似現象屢見不鮮,尤其是在車流量高的路段,一張超速違規的照片,裡面可能有2輛、甚至4輛以上汽機車,近日就有陳姓車主認為自己被冤枉,別人超速,害他被處罰,卻又因忙碌等因素而沒有申訴,也不願意花時間精力進行行政訴訟,只好把委屈往肚子裡吞。
對此,中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安裝闖紅燈與測速照相的廠商,都提供警方判讀的透明尺規或尺表,這是一張印有刻度的透明塑膠片,放在照片上,在有效範圍內的汽車才是違規者,超出有效範圍的汽車,就算在照片之內,警方也不會處罰,這種尺規或尺表的準確性,已獲得法院等單位承認。
車主接獲無法判讀照片可申訴
另外,如果同時有2輛以上汽機車都位於有效範圍內,警方就無法判斷違規者,這種照片不會寄發與處罰,萬一疏漏寄出,車主接獲照片與罰單,只要提出申訴,警方都會撤銷。
上述現象往年發生頻率極高,亦有提出行政訴訟打贏官司的前例,主因是警方提出的違規證據不夠明確,又無法舉證「為何是甲,卻不是乙」的理由,不過,現在警方先用尺規判讀,也把無法判讀的違規照片作廢,雖然車主還是會收到有2輛以上汽機車的照片與罰單,但誤判的比例已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