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會亂放炮 南市擬罰主辦單位
2009/10/28 06: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由於民眾頻頻反映廟會活動的鞭炮噪音干擾生活,環保局首創全國研擬「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草案,對廟會活動有所規範,得以開罰主辦單位,昨經市務會報通過,尚待提送市議會討論。
每逢廟會盛期,市府接獲抱怨投訴就多,有位陳姓市民家門口靠近廟宇,繞境隔天過後,門口赫見一堆空便當垃圾,簡直快氣炸;也有人不滿深夜鞭炮聲作響,市府束手無策。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現行廢棄物清理法與噪音管制法,雖然都有相關規定,但開罰對象是現場行為人,廟會活動往往都是繞境隊伍過後,不知誰放鞭炮、誰丟垃圾,廟宇也會推說是外地別家廟宇進香,他們不清楚,最後落得清潔隊人員拚命掃。
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草案第7條、第8條,主要針對廟會活動採取申請約束,利用道路舉辦廟會、慶典或規模5百人以上的活動,須事前提環境維護計劃,放炮竹煙火也要受噪音管制法的合法時間約束。若自治條例通過,即有法源依據開罰違規的主辦單位,處罰4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
經常有「迓媽祖」活動的台南大天后宮主委曾吉連不表苟同,他認為,廟會是民俗文化活動,法令約束不合宜,而且外地進香隊伍也有彼此的交陪境,開罰主辦單位不合理。但也有民眾支持,認為道德勸說之外,也需要相當法令制約及宣導,規範勿亂丟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