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店火警 單純意外變縱火
2009/09/10 06:00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偷雞不著蝕把米!
南投市中華路「興展KTV」在今年2月發生火災,南投地檢署調查發現,疑似業者為規避消防檢查才涉嫌縱火,並非單純意外,儘管業者再三否認涉案,惟檢方不採信,9日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業者陳喬鶯及員工簡吉彥提起公訴。
據調查,該KTV坐檯小姐以越南籍女子居多,坊間慣以「越南店」稱之,火災發生後,已遷移至他處,原本在中華路鐵皮屋搭建而成的營業場所已被拆除變成空地。
起訴書指出,南投縣消防局於今年1月14日前往該KTV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結果發現自動灑水、室內排煙、緊急電源、火警自動警報等各項設備,該KTV均未設置,便限期業者在2月20日前改善,怎料,該KTV於2月7日凌晨2時許打烊後發生火災,並波及鄰旁修車廠及5部車遭燒毀,由於火災發生時間距消防局要求限期改善之日相當接近,令警消十分重視遂展開調查。
調查報告顯示,起火原因並非電線走火,起火點也不是廚房,而是包廂裡頭的垃圾桶,且有許多未完全燃燒的打火機餘燼,加上有證人指稱,火災發生前,曾看到該KTV員工簡吉彥(男,32歲)匆忙離去,研判可能是簡某將打火機置放在垃圾桶內悶燒進而釀成火災。
惟簡吉彥辯稱,不可能放火,當天也沒有慌張離開,業者陳喬鶯(女,30歲)也否認涉案,並辯稱,當時已下班,火災與其無關,惟檢方不採信,加上證人及警消調查報告書佐證,遂將2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