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輕情意重 造福弱勢族群
2008/11/26 06:0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檢方對觸犯法津的人施以緩起訴處分的方式,有利用其專長教導弱勢族群做包子、學英文、修水電,還有要酒駕被告抄佛經、看大愛台電視劇寫心得,方式愈來愈多樣,但也愈來愈貼近社會和人心。
檢察官對於對己犯行有悔意、或是初犯罪刑不重的被告,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就是施以「緩起訴」處分,檢方可指定適合當事人的處罰方式,過去大多令其服義務勞務,或是捐款給弱勢團體,不過,檢方也會考量其經濟能力和特殊背景或能力,給予適合他的方式。
特殊專長 貢獻所學
愈來愈多檢察官在緩起訴處分前,探詢被告有無特殊專長,昨日教導犯罪被害人修水電的石恒修便是一例;無獨有偶地,南投地檢署去年也曾令陳勝榮教犯罪被害人學做包子和豆漿,而陳勝榮從此加入行善行列,不斷地教弱勢族群、更生人做糕點,也四處捐米濟貧。
過去也有被告是圍棋高手、英文老師、繪畫老師,就教弱勢學生下圍棋、學英文、畫畫,讓沒有能力去補習學才藝的孩子,能因此獲得免費上課的機會。
以專業能力服義務勞務外,也有檢察官的緩起訴處分,只單純要被告向被害人道歉,或是要其抄寫佛經、看大愛電視劇反省悔改。南投地檢署檢察官黃建銘,上月就要一名偷竊皮包的年輕人,抄寫「靜思語」全集,並要一名酒駕者看大愛電視劇「美麗晨曦」後寫萬字心得,從酗酒家庭的悲劇反省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