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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30天/停管處解僱工會幹部 北市勞工局認定合法

    2008/01/19 06:00

    北市產總批:替郝遮羞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趕在停管工會昨天到市府抗議前,北市勞工局昨天緊急書面認定停管處解僱三位工會常務理事「合法」,工會理事洪連佐解僱部分則要求停管處補件再行認定,停管工會、北市產總工會質疑勞工局長蘇盈貴三天內快速勒令停工,對停管工會卻拖延三十天才認定合法,批評蘇是「官官相護」、「只要官位、不要正義」。

    蘇盈貴:沒道理怎麼幫

    蘇盈貴表示,「有道理的我會幫忙,沒道理的也幫不了忙」;勞工局第二科科長吳海燕表示,勞檢處曾派員到停管處進行勞檢,雙方相關資料相當多,作業需要時間,三十天作出認定不能說拖延,停管工會提不出足以證明常務理事應請假處理會務的佐證資料,勞工局才會認為停管處可以解僱。

    由於勞工局直到前天傍晚遲遲未對停管工會幹部解僱案是否違法作出認定,停管工會、北市產總工會昨天上午到市府門口抗議,勞工局官員昨天卻在市府門口,將認定停管處合法的公文當場發送給被解僱的停管工會幹部,工會幹部們痛批蘇盈貴未能依照工會法三十五條規定保護工會幹部,卻「官官相護」,「變成郝龍斌的遮羞布」。

    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廖文瑞說,市府此舉根本是打壓工會,如果停管工會幹部解僱案成立,則工會與資方將永無寧日,因為工會幹部是否給予會務假將由資方全權認定,工會幹部無法處理會務,市府此舉是「與全國的工會幹部為敵」。

    停管工會說,他們未來將向勞委會提出申訴,並向法院提出訴訟,下週也會到市府發動「天線寶寶、要你郝看」抗爭行動,展示郝龍斌競選市長時對工會幹部承諾的錄影畫面,提醒他要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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