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暗藏瓦斯管 「大台北」判賠錢拆管
2008/01/18 06:00
〔記者劉志原、林秀姿/台北報導〕男子陳石林買房子後,竟發現屋內天花板藏有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管線,要求拆遷,瓦斯公司主張,是在原屋主同意下設管,拒絕配合。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前任屋主同意設管,不等於現任屋主也要接受,昨判大台北區瓦斯必須拆除管線並賠償35萬餘元確定。
因大台北區瓦斯公司是在取得前任屋主同意下設瓦斯管,如今卻遭判賠償,法界人士指出,大台北區瓦斯公司可考慮向前任屋主請求賠償;大台北區瓦斯委任律師表示,會再研究後續作為。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協理黃朝枝表示,環繞在屋內的瓦斯管線將依法院判決拆除,只是埋藏在水泥牆內的管線就無法拆除。
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35萬元,黃朝枝表示,屋主當時不察買下該法拍屋,將原本瓦斯管線外露的餐廳改裝成辦公室,屋主也有責任,因此不認為要賠償此金額,此部份將再提上訴。
陳石林主張,全棟大樓住戶開會決議,要求瓦斯公司將管線拆除,但卻遭拒絕,遂找民代陳情,但瓦斯公司還是不願配合,他只好打官司請求賠償,並要求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