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拆違建將收費 自治條例草案公告
2018/01/12 06:00
既存違建套房 優先執行
〔記者林欣漢/基隆報導〕違建火警釀災悲劇一再重演,基隆市政府擬訂「基隆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將公告到一月十五日,再送市議會審議。市府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長史文成表示,法案如獲通過,將優先執行查報既存的五、六十件違建套房。
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基隆市有一萬八千餘件違建,是六都以外違建最多的縣市,市府每年違建拆除經費約三百五十萬元,最多僅能拆除二百五十件違建,市府以前也曾訂定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相關辦法,但市議會審議未通過。
市府去年被審計部基隆市審計室函文糾正,應訂定計畫提高違建戶自拆比例,有效遏止新違建。史文成指出,市府參考台北市、新竹市最新單價,並因應基隆市山坡地多的特性,擬訂違建拆除收費自治條例,向違建物所有人收費。
同時,違建拆除後的建築廢材,也應由建物所有人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視同廢棄物由市府逕為清運,並依實際清運費用收費。
史文成說,今年拆除違建對象以違建套房為主,目前要求全市各區查報彙整約五、六十件,以中正區最多,多半屬老舊公寓頂樓加蓋,預計二月前提拆除計畫報給中央核定。
市議會審查通過 才會施行
史文成表示,草案預告到一月十五日,各界有意見都可以陳述,再經法規小組討論後,送市務會議討論,再提請市議會審查,通過後才會公布施行。「基隆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可上都市發展處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