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抹黑林佳龍 前台中市建設局長判刑解職
〔記者項程鎮、黃鐘山、何玉華/綜合報導〕前台中市建設局長、現任新北市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三年前在臉書分享文章抹黑現任市長林佳龍是「陳世美」,最高法院昨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判吳四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十二萬元、褫奪公權一年定讞;雖給予緩刑二年,但刑法規定緩刑效力不及於褫奪公權,吳確定得打包回家,不能當公務員了。
吳世瑋 現任新北市工務局副局長
判決指出,吳世瑋三年前為了幫助胡志強連任,選前八天在臉書上分享知名女作家吳淡如的文章「自古才子難相處」,並寫下「請看吳淡如所寫的林佳龍的故事」等字句,文內指稱這是「一個現代版的陳世美的故事」,並指林為了娶奇美企業富家女而拋棄協助他留學的女友,文章下方更放上附有林佳龍半身照片的網址。
林佳龍不滿遭污衊,自訴控告吳違反「選罷法」。林指出,「自古才子難相處」的原始文章中,無一字一句提到他,而且吳淡如曾發表「對號入座的可怕」一文,公開澄清「自古才子難相處」一文並非指他,吳世瑋「分享」給網友的文章,塑造他忘恩負義、「現代版陳世美」的負面形象,已毀損他的名譽。
最高法院認為,吳世瑋分享該文章前,明明有可查證的管道,卻完全未查證就散布文章,是故意傳播不實訊息使人不當選,因此維持二審有罪見解;考量吳已登報道歉並與林和解,宣告緩刑二年。
林佳龍:盼政治人物勿人格攻擊
林佳龍表示,台灣作為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固然要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但從此判決結果來看,希望政治人物能夠為民表率,發言應該針對公共事務理性討論,不要進行不實的抹黑和人格攻擊。
林佳龍強調,現在是網路時代,民眾常會輕易就轉傳網路謠言,而政治人物尤應更為謹慎;這個案子勝訴,所贏的不只是個人的名譽,更希望也能藉此提升台灣民主體制和公共思辨的品質。
褫奪公權一年 吳世瑋:尊重判決
吳世瑋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尊重」,由於被褫奪公權一年,收到判決書後,他將依法被解職。吳世瑋說,這一年,就打包行李回台中「讀讀書、整理家務」,一年後,若有機會再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