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蕭曉玲補薪? 教部︰提行政訴訟勝訴

2016/12/08 06:00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前中山國中音樂老師蕭曉玲被解聘案爭議多年,市長柯文哲依監察院的糾正文及北市府廉政委員會建議,將由教育局撤銷解聘,並補發蕭九年約四百多萬元的薪資。教育局日前函文請示教育部是否補發薪資,但十一月九日收到回函,指蕭曉玲須重新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且勝訴,否則不能補薪。

教育部回函指出,依「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停聘、解聘、不續聘或資遣的教師,依法提起救濟後,確定回復聘任關係者,應補發本薪。

教育局表示,即使重啟不適任教師評議小組,做成撤銷解聘案決議,蕭曉玲還要再打回復聘任關係之訴的行政訴訟,確定回聘關係,才可補發薪水,因為蕭曉玲被解聘後曾提出行政訴訟,但二○一一年最高行政法院已判決蕭曉玲敗訴,目前審議並非「依法提起救濟」的程序,無法補發過去薪水。

蕭曉玲在二○○七年十一月向法院提告前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剝奪教師選書權,二○○八年中山國中以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為由解聘,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市府勝訴,監察院認為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並提出糾正。柯文哲認為蕭案是「國家暴力」,指示教育局依廉委會決議提出解套方案;教育局將開不適任教師評議小組,撤銷解聘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