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900元罰單 謊報車牌失竊送辦
2016/11/04 06:00
〔記者許展溢/竹南報導〕一名50歲黃姓男子1年前想要將小客車賣掉,便透過關係委託一名王姓友人出售,至今不但沒賣出,反而還收到在高速公路上的3張交通違規罰單,共計900元,黃男一看照片,發現車輛不是他的,車牌卻是他的,因為不想繳費,竟異想天開到警局報案謊稱車牌不見了,但遭警員識破,訊後將他依誣告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去年11月黃男將自小客車託付王男販售,對方卻消失無蹤,怎樣也聯絡不到人,沒想到王男竟將黃男所屬車輛車牌拆下,裝在自己車上到處行駛,行經高速公路也因沒裝設eTag,事後未補繳通行費,黃男因此收到900元罰款通知。
警方表示,黃男其實可向監理站說明此狀況,並不需要大費周章、只為了不想繳900元罰單上演一齣戲碼,後悔都來不及,訊後依誣告罪嫌將黃男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