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 長治鄉長夫婦交保 公所職員收押
另4名涉嫌圍標成員及廠商羈押或交保
〔記者李立法、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檢調偵辦長治鄉道路工程圍標弊案,發現有公務員涉入,經傳喚民進黨籍鄉長許玉秀,公所職員傅中及許玉秀的丈夫劉富榮等人到案說明後,檢察官認為三人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及貪污治罪條例,諭令許玉秀三十萬元交保,劉富榮二十萬元交保,傅中聲押獲准,另有四名涉嫌圍標成員及廠商遭到羈押或交保。
許玉秀不在辦公室 也未接電話
長治鄉長許玉秀昨天不在辦公室,記者打電話給她也沒有接聽,公所人員雖然正常上班,但對於鄉長等人所涉案件三緘其口,氣氛相當低迷。
屏檢表示,不法集團成員黃宥豐、李水木、黃競德為使特定業者黃貴得得標,涉嫌在一○四及一○五年間,以強暴、脅迫等方式使有意投標長治鄉公所道路工程的廠商不敢投標,讓黃貴得以貼近底價九十八%比率標得多項道路工程,不法獲利數百萬元。
檢調發現,眾人稱為「秘書」的傅中,實際是處理開標作業的公所聘僱人員,涉嫌擔任白手套,為掩人耳目,利用屏東市一家飲料店做為聯絡中心,與圍標集團成員聯繫均使用公共電話,避免手機遭監聽,儘管行事謹慎,還是被檢調突破防線。
檢察官前天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及刑警大隊,兵分十二路搜索長治鄉公所及涉案嫌疑人辦公室和住處,傳喚嫌疑人及證人共十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黃宥豐、李水木、黃競德、黃貴得、許玉秀、傅中、劉富榮等鹿人,違反政府採購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諭令被告許玉秀具保三十萬元、劉富榮具保二十萬元、李水木具保三萬元、黃競德具保三萬元。
其他三名被告黃宥豐、黃貴得及傅中,檢察官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屏東地院聲押,法官於昨天凌晨二時許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