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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前體育處長孫清泉涉貪 60萬交保

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副處長孫清泉,擔任台北市體育處處長期間,涉嫌收受民間團體賄賂,昨被檢廉搜索約談。(記者黃耀徵攝)

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副處長孫清泉,擔任台北市體育處處長期間,涉嫌收受民間團體賄賂,昨被檢廉搜索約談。(記者黃耀徵攝)

2016/08/18 06:00

〔記者謝君臨、郭安家/台北報導〕現任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副處長孫清泉,被控於99年至101年擔任台北市體育處處長期間,以每天2萬元或每次活動4至5萬元代價,收受民間團體賄賂,讓業者能優先承租場地,再轉租其他廠商牟利,涉有「假公益、真營利」之嫌,不法金額仍待估計;台北地檢署昨指揮廉政署搜索孫清泉住處,並約談他到案說明,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方向偵辦,訊後裁定60萬交保。

圖利團體租公園辦活動

檢廉調查,孫清泉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替特定民間團體租借場地,並同意以體育處名義擔任活動的「指導」或「協辦」單位,使特定民間團體取得場地優先使用權,及場地使用費、保證金的減免優惠,民間團體再透過王姓業者,以每天2萬元或每次活動4至5萬元代價,用現金或支票方式行賄孫清泉。

檢廉發現,民間團體申請場地為大安森林公園,名目包括「身心障礙舞蹈表演」等「公益」活動,3年來總計舉辦逾10場,每次活動約2、3天,期間業者再將攤位轉租給其他廠商抽成,涉有「假公益、真營利」之嫌。

據悉,孫清泉涉入爭議案件已非首次,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工作人員招募時,參與的王姓男子向媒體爆料,指控孫清泉在LINE群組向面試官陳逸淞表示:「朋友小孩:張○○請幫忙留意喔!」事後,該名張小姐順利任職,引發關說疑雲;對此,孫清泉強調是誤會,陳逸淞則說「沒辦法回答」。

北市府公訓處長曲兆祥表示,一切尊重司法調查,等法律程序告一段落、釐清證據,北市府會再依現有規定做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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