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溼地利用 尊重部落聲音
馬太鞍重要溼地內,高達八成土地做農業使用,圖為農民栽種的荷花。(記者花孟璟攝)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溼地保育法實施後,全台四十二處重要溼地依法應提溼地保育利用計畫,名列「國家級重要溼地」的花蓮馬太鞍溼地,營建署城鄉分署昨舉辦馬太鞍溼地保育利用計畫草案座談,由於溼地範圍也是馬太鞍傳統領域,會中部落居民質疑,計畫像是「由上對下」的計畫,部落與地主參與的機制又在哪裡?
座談會吸引滿場一百多位居民參與,村長王梓安說,變成國家重要溼地後,擔心農保資格喪失;年輕農民Lisin Haluwey則質疑,溼地管理規定中「禁止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放生、撈捕生物資源」,會影響居民生活?營建署要成立跨部會資源整合平台,其他部會不見得會加入。另外,包括Lisin、光復鄉民代表會副主席蔡智輝也都質疑,會不會變成中央規劃、部落只是配合的角色?部落和地主參與的機制又在哪?
主持座談的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陳繼鳴則強調,溼地保育利用計畫目前草案階段,送交內政部重要溼地審議小組審議前,一定會依「原住民基本法」提請馬太鞍部落會議討論,「時程至少要一年」。
他說,假使部落會議結論不要「溼地」,保育計畫也不會繼續進行;他強調,將透過不斷溝通,希望能和部落及在地居民建立共識,朝向保護並維持溼地生態的方向進行。
他強調,溼地現況的使用都可繼續,包括農業生產、觀光等,只要繼續務農「農保都不會消失」。管理規定包括禁止放生、除了巴拉告「環境教育示範」之外禁止撈捕、禁排放或傾倒廢污水及廢棄物、應符合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辦法規定,且疏濬工程應考量維護溪流生態,且以生態工法規劃。
陳繼鳴說,馬太鞍將是全國第一個以「農業生產」出發的國家重要溼地,具備天然湧泉、阿美族獨特的巴拉告傳統捕魚文化,將結合「里山倡議」精神,推動維持淺山生態系、友善環境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