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蝦來不及孕育 保育區內遭違捕
2016/07/24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花蓮海巡隊廿二日深夜在豐濱鄉海岸資源保育區內查獲林姓及周姓男子,涉嫌用魚槍違規捕抓龍蝦八隻及其他魚類,其中被捕獲的龍蝦長度都未滿廿公分,且多數都含有卵,影響龍蝦生態;查緝人員也查獲使用拖網捕魚的違法漁船。
花蓮縣政府一○二年修正公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包括鹽寮、水璉、高山、小湖、豐濱、石梯坪共六個漁業資源保護區,保育龍蝦、九孔資源,沿著東海岸由北到南,保護區為海岸低潮線往外海延伸二百公尺的海域,全年禁止捕撈龍蝦、九孔,如違規在保護區捕撈,可依漁業法處三萬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東海岸違法捕龍蝦的情況仍很嚴重。
查緝人員說,早年被捕獲的龍蝦都可重達二.五至三.五公斤,體型龐大可超過卅公分,但龍蝦保育區已公告多年,仍有民眾為生計不惜違法下海捕撈,龍蝦愈抓愈小,本次查獲的龍蝦多數含有卵及長度都未滿廿公分,每隻重量都不及一公斤,昨依違反漁業法函送花蓮縣政府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