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影音串流業侵門 NCC無法管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中國影音串流服務(OTT)業者愛奇藝在臉書架設台灣站,甚至出現標明是國語,內容卻是簡體中文等問題,多位立委昨在交通委員會質詢質疑,中國OTT在台灣暢通無阻,卻無法可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坦言,以目前現行法律而言,確實無法令管理OTT,如果OTT跨境提供頻道服務、涉及文化部管轄範圍,NCC將與文化部討論處理,假使涉及中國廣電媒體,則需要新政府、新國會通盤考量是否修法管制。
愛奇藝臉書架設台灣站
目前廣播、電視及MOD頻道許可由NCC負責,公司設立由經濟部負責,文化部則負責審核節目內容。但中國OTT業者在網路架站對國人播放卻不受規範,立委陳歐珀質疑,為何美國OTT大站Netflix(網飛)在台設立分公司,中國OTT業者愛奇藝等卻沒有設立?
石世豪表示,並無法令規範要求OTT業者需在台灣設立分公司,且OTT納不納管涉及我國在國際經貿定位問題,目前在新匯流五法中的電子通訊傳播法中,每個人都可以在網路上經營通訊傳播產業,除非是經營有線多頻道、電信等管制產業,才需申請審核。很多OTT業者最後會在當地申請公司者,大多是想確保並提升最後一段影音傳輸品質,Netflix應是如此才在台灣進行商業登記。
台灣目前無管理OTT法令
石世豪表示,影音串流服務是所謂OTT(Over The Top)的重要發展型態,OTT還有如社群媒體等其他多元的應用服務型態,台灣對於OTT業者管理目前與其他先進國家一致,如涉及已有法令管制事項,當地政府還是會要求經營者在當地申請、登記,但如不涉及已管制事項,現在跨境傳輸其實很自由。目前針對影音串流進行規範的國家不多,中國、新加坡就有。
涉中國廣電媒體 須新政府修法
石世豪指出,如果影音串流內容像傳統廣播、電視型態,有可單獨點選的頻道,就是跨境提供頻道內容,在行政院目前分工裡,由文化部通盤考量規範,NCC將與文化部討論如何處理。
石世豪也表示,至於涉及中國廣電媒體的話,則超過一般的文化政策,應是五月新政府、新國會通盤考量是否需修法擴大通盤管制的政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