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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乳脂肪未達80% 明年起不能叫奶油

    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規劃要正名,昨預告修改草案,以後「不純不能叫奶油」。圖為西點麵包使用進口奶油。(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規劃要正名,昨預告修改草案,以後「不純不能叫奶油」。圖為西點麵包使用進口奶油。(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2016/03/11 06:00

    天然奶油、人造奶油名稱讓人看得霧煞煞,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規劃要正名,昨預告修改草案,以後「不純不能叫奶油」,新規定預計明年上路,違規最高可處4百萬元罰款。

    草案規定,乳脂肪須達到80%以上才能叫奶油,乳脂肪含量10%以上未達80%,稱為鮮奶油、乳脂、食用乳油;以食用油脂製成人造奶油且油脂含量達80%以上的產品,其品名應標示為「人造奶油」;油脂含量達10%以上、未達35%產品,品名可標示「脂肪抹醬」或標示與其產品本質、用法及用途具關聯性文字。

    食藥署指出,業者不能在「人造奶油」及「脂肪抹醬」品名及宣稱上以植物奶油為促銷文字,否則易讓消費者誤會。(記者吳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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