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攬外籍專才 放寬畢業留台時限至1年
2016/01/29 06:0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吸引在台就學的僑生及外籍生畢業後留台服務,內政部昨召開部務會報通過修正「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及「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除放寬來台工作、就學的外國人及來台就學的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的離境規定,由六個月延長至一年以外,並增訂來台接受職訓的外國人及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可以找工作為由申請延期居留,以利其求職,也能延攬更多且較多元的人才進入台灣勞動市場,提升我國競爭力。
內政部舉例,來自馬來西亞的僑生阿吉(化名)即將在今年六月卅日畢業,希望能在台灣深耕,並找到高技術專業工作,阿吉就可申請延期居留至明年六月卅日,若阿吉在這段期間找到工作,就可以由就學改為應聘事由繼續在台居留,但若一直找不到工作,也無其他依親、投資等居留原因,則須依規定離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