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度假打工 明年4月開跑
2015/12/30 06:00
青年度假打工選擇再多一國!外交部昨表示,我駐捷克代表處代表陸小榮與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易禮哲(Václav Jílek),前天代表兩國政府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完成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備忘錄」。本計畫預計明年4月開始實施,外交部將另行公告正式實施日期及相關申請辦法。
外交部表示,捷克為歐洲第9個及全球第14個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議(備忘錄)的國家。我國與捷克每年互予對方青年的度假打工名額,將自備忘錄簽署日起90天內以換文方式訂定,停留時間自簽證核發日起算,最長可達1年。另為配合捷克雇用外國青年的相關規定,適用對象為18歲至26歲青年。(記者陳伃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