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興新進6號 非法捕殺鯨鯊
2015/11/19 06:00
高雄籍「興新進6號」漁船涉嫌非法捕殺鯨鯊,昨在台南將軍漁港港區被海巡署五一大隊查獲鯨鯊肉845.65公斤,楊姓船長聲稱昨晨在海上「誤捕」鯨鯊,全案依漁業法,移送船長和中國、菲律賓籍船員共9人由檢方偵辦。
被捕殺的鯨鯊,體長不到3米,重約1公噸,屬幼鯊。台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所長周瓈朝說,台灣在2007年11月1日公告鯨鯊為保育類,禁止捕捉、持有和販售,違者依漁業法第44條、第46條及第60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記者楊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