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管制區擴廠排放標準加嚴
2015/05/27 06:00
我國雲嘉南、高屏加上離島金門共7縣市懸浮微粒(PM10)不符空氣品質標準,污染嚴重;環保署昨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加嚴超標管制區內的業者擴廠排放標準。
環保署空保處表示,修法重點在新增電力業、玻璃業及石化製程廢水處理場等行業的製程控制技術和條件共7種,另修正鋼鐵燒結、電弧爐煉鋼等製程條件7項。以電力業為例,硫氧化物應符合條件由排放濃度50ppm或削減率90%,修正至25ppm或削減率96%,擴廠增加的排放量較原來減一半。
環保署另納管光電業及堆置場2行業適用的空污控制技術,並刪除石化業廢氣燃燒塔,將其列為因應工安而緊急啟動的設備。
(記者蔡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