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1 06:00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事業單位不得對勞工申訴人終止勞動契約或有其他不利勞工的行為;勞動檢查機關須對申訴者身分保密,不得洩漏勞工申訴人身分。
另外,立法院昨也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受僱父母在未經法院認可收養前的「先行共同生活期間」,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若最後沒有收養成功,必須限期返還所收津貼,逾期未返還則依法強制執行。
(圖: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文:記者陳伃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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