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別侵權 伴唱機年付9千
2014/12/30 06:00
伴唱機內灌錄歌曲眾多,通常橫跨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CAT)、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3家版權團體,導致使用伴唱機的土雞城、小吃店往往僅跟一家簽約、受另外2家求償,屢傳糾紛,甚至對簿公堂。
經濟部智財局昨表示,經與3家團體協調,已指定由MUST擔任單一窗口,終於以每台伴唱機每年9千元搞定。
也就是說,自明年起,店家可直接向MUST洽商授權並支付每年每台9千元,即可一次取得3家完整授權,揮別版權糾紛問題。(記者黃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