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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職「輔導轉學」校規違法 全面清查

    2012/03/12 06:00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目前有多所公私立高中職訂有「輔導轉學」校規,事實上是「於法無據」!教育部長蔣偉寧允諾在三個月內,將全面清查全國高中職的校規,予以檢討改進。

    頭髮長一點 被記過強迫轉學

    立委管碧玲接獲數名學生家長陳情,就讀南部某私立高職一名學生家長黃小姐表示,學校校內規定,男生頭髮只能留耳下一公分,只要檢查未過就記一支警告,她家兒子沒有燙沒有染,只是留長一點點,就被記十幾支警告,累積到最後變三大過。

    黃小姐表示,兒子成績優異、都在前十名,也考取不少證照,沒有行為偏差,就只是頭髮不聽話,後來因為不服氣學校髮禁,向教育部投訴,上學期末學校竟寄書面通知勒令一週內轉學,且只給一天就要求家長找到學校,強迫轉學。

    另一名就讀私立高中的陳姓家長受訪表示,兒子因為跟導師發生言語衝突,同一天被記四支警告,隔天再被記四支,最後以九支警告被導師建議輔導轉學,經家長申訴,學生評議會仍再做成相同決議,並要求於二天後完成轉學手續,令學生及家長感到受學校相當的壓迫。

    立委批假輔導之名行退學之實

    管碧玲重批,教育部發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廿六點規定,學校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時,處理方式只能有:監護權人帶回管教(不超過五天)、參加高關懷課程、送請少年輔導單位輔導,或移送警察或司法機關,而學生轉學只能是由學生主動提出的「申請轉學」,學校所謂的「輔導轉學」根本於法無據。

    管碧玲表示,多數高中職卻在校規中訂定「輔導轉學」的懲處,造成「假輔導轉學之名,行實質退學之實」,她要求教育部健全高中職輔導體制,在三個月內全面清查全國高中職的校規,與近一學年度各高中職學生學籍轉出的原因。

    台北市中山女中校長楊世瑞表示,學生若想轉換學習環境,是可以申請轉學,不過學校不能強迫轉學。教育部中辦主任藍順德表示,以前有輔導轉學規定,後來已取消此規定,關鍵點在於學生要「願意」轉學,不能是學校強迫轉學,教育部將在三個月內全面清查全國高中職的校規,若有強迫轉學一事,將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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