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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繳保費 健保局不告不理

2005/09/23 06:00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王先生積欠健保費遭催討,意外發現太太因重複加保,多繳了三千五百多元的健保費,令王先生氣結的是,健保局催繳動作快,但溢繳卻置之不理,民眾不主動發掘,可能永遠沒得退還。

記者詢問健保局,究竟有多少人重複繳健保費,中央健保局表示沒有統計,也不知健保開辦至今,已溢收了多少的健保費。

王先生向本報爆料說,自己因為工作數次中斷,欠繳數筆健保費,雖然在台北工作,但由於戶籍在高雄,一直沒收到健保局的催繳通知,日前竟收到法務部高雄行政執行處的執行命令,要從他每月的薪水扣抵積欠的健保費。

王先生於是打電話到健保局問清楚,在調閱資料比對的過程,意外發現跟著他加保的太太有重複加保的情形,前後共十一個月,被健保局多收了三千五百餘元健保費。

王先生表示,民眾健保欠費,一個月都少不掉,健保局一定催收到底,但對於民眾重複加保所溢繳的健保費,健保局卻置之不理,健保局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一樣的事兩套標準,實在令民眾很難接受。

對此,健保局官員表示,健保欠費催繳通知,第一封會寄到公司,如果當事人因離職等因素沒有收到,接著即會依行政程序法將催繳函寄到戶籍地,雖然當事人沒有收到,但依法視同寄存送達,健保局在催繳程序沒有問題。

至於重複加保溢收健保費,健保局官員指出,經查王太太雖然跟著先生加保,但王太太於南部有幾次在服務過的公司辦理加保,因而產生重複納保,但王太太每次工作的時間並不長,都只有一、二個月,當健保局清查時,王太太又沒有工作了,形成清查的盲點。再者,健保要分析的資料相當龐大,即使是民眾欠費,也要欠到二、三個月,健保局才有辦法發現,進而展開催討,健保局並沒有兩套標準,而是清查時間落差。


消基會:退費應加計利息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針對健保局未主動退還溢收健保費一事,消基會表示,民眾積欠健保費要加收滯納金,而健保溢收保費退還時,亦應比照對等原則加計利息,這位民眾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要求健保局加計利息退還溢繳的健保費。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指出,民眾只要工作有變動,健保就要辦轉進、轉出,不僅麻煩也很擾民。

這位王先生與王太太之間沒有協調好當然要負一點責任,但健保局掌管二千多萬民眾的健保投保資料,更有責任維持健保承保業務的公平性;民眾積欠健保費,不管積欠多久,健保局一定會催討到底,一旦發現溢收時,也要比照辦理,在一定時間內退還給民眾,民眾才會服氣。

健保監督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則表示,健保局一再強調未能及時發現重複加保溢收健保費,主要為清查時間落差所致,但健保局在清查民眾積欠健保費時,雖然可能要耗時二、三個月,健保局跑資料還是跑得出來。

但王先生及王太太為同一家戶,連同一家戶重複加保都查不出來,未來二代健保還規劃要以家戶所得做為保費的計算基礎,在二代健保上路後是否會狀況連連,著實令人感到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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