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愛心米「過期8年」 桃園區公所︰日期印錯

    2026/02/04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受贈戶收到標示過期快八年的白米,桃園區公所表示,沒有過期,而是日期印錯。(議員黃瓊慧提供)

    受贈戶收到標示過期快八年的白米,桃園區公所表示,沒有過期,而是日期印錯。(議員黃瓊慧提供)

    受贈戶傻眼 公所︰物資可更換 議員︰印錯太牽強 無法接受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上月卅一日舉辦寒冬送暖活動,媒合慈善團體捐贈物資幫助中低收入戶,卻有受贈戶收到過期快八年的白米,議員黃瓊慧接獲投訴後向公所查證、詢問,得到的回覆竟是白米沒有過期,而是日期印錯,但她認為,包裝上還有標示稻米的生產期別等資訊,說「印錯」真的太牽強,讓人無法接受,寒冬送暖的立意良善,後續還有多場活動,市府務必對物資做好食品安全把關。

    議員要求做好食品把關

    桃園公所昨天發出新聞稿指出,桃園公所統計當天有七八三人前來領取物資,但每個人領取的物資並不相同,贈出的標示錯誤白米數量仍待調查。

    投訴者表示,依桃園區發放物資的日期前往領取,回家後發現裡面有一包白米,看到包裝袋上押印的保存日期,當場傻眼,相關的資訊包括「稻米期別二〇一六年二期」、「製造日期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有效日期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也就是過期將近八年了,好在其他食品效期都沒問題,至於白米有效期限到底是印錯,還是真的過期這麼久,希望公所可以詳細調查。

    公所︰受理捐贈將再檢查

    桃園區長許敏松回應,確實有收到受贈戶反映白米過期,公所也向提供者查詢原因,並發簡訊給當天前來領取物資的受贈戶,提醒檢視白米有效日期,並來公所更換,未來公所在受理物資捐贈時,會請同仁仔細確認、檢查,避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公所新聞稿中還說,寒冬送暖物資由善心人士捐贈,有個人,也有團體,對於受贈戶反映愛心米過期,經向提供方查核為標示錯誤,為保障民眾權益與食品安全,將主動通知當日所有領取物資的民眾,如有領到標示錯誤產品,請至公所辦理更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