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逾900家眼鏡行未設驗光所/偏鄉驗光人力不足 視力保健隱憂
驗光人員法規定,眼鏡行須設驗光所才可驗光,於二○二六年實施;圖為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邱芷柔、林惠琴/台北報導〕為提升國人視力保健,二○一六年通過「驗光人員法」規定眼鏡零售業者須設驗光所才能執行驗光,設有十年緩衝期,轉眼距落日倒數一年,「眼鏡及其零配件零售」四一八五家中,仍逾九百家未設驗光所,專家則點出,台灣驗光人力高於鄰國,問題出在城鄉差距,呼籲政府盡快盤點供需,加快介入資源匱乏區域,否則服務恐出現斷層。
驗光人員法落日剩一年
衛福部醫事司統計,合法驗光所從二○一九年不到兩千家,增至二○二三年三二七一家,成長超過六成。不過,財政部今年九月統計「眼鏡及其零配件零售」共四一八五家,相比之下,驗光所仍短少逾九百家。
驗光人員法規定,驗光人員須通過國考才能合法提供驗光服務,驗光師可提供非侵入性的眼球屈光狀態測量及相關驗光等,驗光生則是一般性近視、遠視、散光及老花驗光等;眼鏡從業人員也需在十年寬限期間內取得執照,否則不具驗光人員資格擅自執行驗光業務,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驗光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群宸表示,執業中驗光師與驗光生共七八四○人,平均每人服務二九三五人,人力較鄰近香港三二六○人、新加坡五六○○人、馬來西亞一萬○六七○人充足。
不過,黃群宸坦言,驗光所存在地區分布不均及市場結構失衡,驗光人員集中雙北、台中等大都市,台東、澎湖、連江等偏鄉離島不足,建議借鏡其他國家提供稅務等優惠,吸引專業人力前往執業。
衛福部:協助布建資源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認為,驗光人員法落日期限比很多重大法案久,政府應與公會盤點專業人力供需分布,提供高齡找不到接班人或無力通過國考者協助,尤其資源匱乏區域更要及時介入,同時強化教育民眾二○二六年起限驗光所才能執行驗光,可上衛福部網站查詢居家附近有無驗光所。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驗光人員法加速產業專業化,畢竟配鏡要考量度數、評估眼睛調節能力、實際用眼需求等,若非合格專業驗光人員,可能誤判,甚至無法及時發現視覺相關問題。至於驗光人力分布不均問題,若有需要,政府也會協助布建資源。
2019-2023年開業中驗光所及執業中驗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