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牌沒監管 又買原車號假牌趴趴走
警界認為,雖然社會關注假車牌氾濫議題,近來也有立委提案打算提高使用假車牌罰則,但只要欠缺開罰後的監管措施,恐怕難達遏阻成效。(資料照)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現行超過道路速限四十公里,違規者將被處最高三萬六千元罰鍰,還吊扣車牌半年,但許多民眾車牌被扣,又上網訂購與原車牌車號一模一樣的假車牌,繼續上路。警界認為,雖然罰則重,但目前沒有開罰後的「監管措施」,民眾出現僥倖心態,才會讓假車牌氾濫;政府應該設法透過科技、設備來確保扣牌車輛不會上路,而非全交由警方來負責查緝。
警界認為,雖然社會關注假車牌氾濫議題,近來也有立委提案打算提高使用假車牌罰則,但只要欠缺開罰後的監管措施,恐怕難達遏阻成效。因為開罰的先決條件是「被抓到」,警界不可能投入所有警力查緝在路上的假車牌,只要沒被抓到就罰不到。
警建議利用車辨系統加強偵蒐
一名警官認為,正因開罰後沒監管措施,再加上民眾想避免愛車沒開時所產生的枆損、節省交通成本,因此會衍生「開一下沒人發現」、「別違規被攔就沒事」的僥倖心態而使用假車牌上路。
交通專業的黃姓警官表示,目前台灣車輛有超過九十五%裝設eTag,許多地方的停車場也可使用eTag入場、繳費,顯見其成熟、普及;此外,目前許多縣市警局為了打擊犯罪,也陸續建置具有車牌辨識功能的監視器系統。
如果要防範假車牌上路,或許可以利用車辨監視器,或在各縣市主要道路裝設eTag感應設備,透過科技的力量來偵蒐是否有被吊扣不得上路的車輛,或是車牌與車輛不符的現象再開罰,就能遏止假車牌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