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核發使照增2要件 具管道間消防、機電簽證
2024/07/10 05:30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新竹晴空匯大火燒出高樓層住宅消防公安,台中市列管五三一棟高樓建築集合式住宅,要求公安申報,有七件未申報,都發局將開罰六到卅萬元;另加強源頭管制,即日起增列新建大樓須檢附管道間消防與機電技師簽證,才會核發使用執照,加強建物消防安全機制,防患未然。
因殷鑑在前,都發局長李正偉指出,將與消防局建立建管圖資鏈結,提供建築管道間及空間配置圖資,甚至建築若有室內裝修變更,更新圖資也會放上雲端,供消防救災時了解火場空間配置。
李正偉指出,為加強源頭管制,目前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時,多已要求出具建築師、結構技師及水電技師的簽證,新增要求新建案須再針對包括管道間、機電間均有消防及機電技師查核、簽證後,才會核發使用執照,確保建物的公安,防患未然。
消防局長孫福佑指出,因高樓火災搶救不易,台中市雲梯車現有廿四輛,其中五輛是五十公尺雲梯車,預計明年添購一部七十公尺雲梯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