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茶葉蛋、滷蛋 須標示蛋原產地
〔記者邱芷柔、蔡思培/台北報導〕進口生雞蛋煮熟「實質轉型」成水煮蛋、茶葉蛋及滷蛋等之後,可以標示成國產蛋,引發「洗產地」疑慮,未來將比照豬肉、牛肉、茶葉等必須標明「原料原產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公布最新試辦計畫,包括超商、超市等八大通路都表達配合意願,確保消費者權益。
食藥署自九月廿五日起試辦六個月「雞蛋原料原產地標示」,優先試辦通路包括7-ELEVEN、全家、萊爾富、OK超商、家樂福、愛買、大潤發、全聯。
具蛋型的散裝製品為主 八大通路試辦 標示不實可罰4百萬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說明,原產地標示產品範圍以具有蛋型的白煮蛋、茶葉蛋、滷蛋、溏心蛋等散裝蛋製品為主,標示方式可參考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以卡片、標記或標示牌等型式,採懸掛、立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方式,擇一標示。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試辦期間未強制業者標示,也就是沒有標示並不罰,但業者若標示不實,將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廿八條,可處四萬元至四百萬元罰鍰。
對於市售雞蛋最新稽查情形,林金富說,截至九月廿六日,針對市售雞蛋外觀檢查及標示查核已有三二九三件,均符合規定,動物用藥殘留抽驗八十件,其中五十六件合格,另廿四件尚在檢驗中。
針對國內有液蛋業者使用進口蛋為原料,卻將產品產地標示為「台灣」,國民黨、民眾黨籍立委昨天在立法院臨時提案,質疑中央畜產會委託代工、提供標示,引發消費者不安,要求農業部與食藥署提供進口雞蛋製成的液蛋產品數量及流向等相關資訊,農業部及衛福部允諾,十天之內會彙整後提供。
林金富也強調,液蛋產品是由合格的雞蛋所製成,進口時都通過相關檢驗,後端可製成的產品「包山包海」,若要追蹤液蛋流向,必須由農業部提供相關源頭及流向,跨部會合作才能提高追蹤效率。
而台北市衛生局稽查雞蛋,截至昨日完成二五九家次,都未發現使用進口蛋;畜產會提供的巴西蛋品流向五十一家業者資訊,北市衛生局已提供宜蘭縣、屏東縣、桃園市、高雄市、雲林縣、新北市、嘉義市、嘉義縣、彰化縣、台中市及台南市等十一處所轄衛生局查核,經各縣市衛生局查核,巴西蛋品下游流向業者累計違規九件,其中八件移請檢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