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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家族違設停車場 8/27未改善罰6萬

黃國昌家族有兩筆地號涉及占用國有地,一筆在都市計畫區的保護區,目前做停車場,未依法申設停車場許可。(讀者提供)

黃國昌家族有兩筆地號涉及占用國有地,一筆在都市計畫區的保護區,目前做停車場,未依法申設停車場許可。(讀者提供)

2023/08/22 05:3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時代力量前立法委員黃國昌位於汐止區的住家被指控占用國有地,其中一處位於都市計畫保護區的土地因違規設置停車場,市府先前要求在一個月內改善,城鄉發展局昨天到場勘查,發現沒有改善,將於八月二十七日再度稽查,如果仍未改善將裁處六萬元罰鍰。

記者致電黃國昌,因電話未接而無法取得回應。

黃國昌家族有兩筆地號涉及占用國有地,其中一筆在非都市計畫區,現況為透天厝,已被國有財產署認定侵占土地,面積九十三.三四平方公尺,建築物屬於既存違建,先前黃國昌的代理人曾經表達,會針對明顯越界的部分進行恢復。

都計保護區 未申設許可

另一筆在都市計畫區的保護區,目前做停車場,未依法申設停車場許可,市府交通局七月三十一日已先開罰三千元並限期改正。

城鄉局表示,有關民眾檢舉黃國昌違規設置停車場案,七月二十一日已發函給違規行為人,要求一個月內限期改善,因此在昨天到場稽查,確認現況並未改善,由於正式公文書是在七月二十七日由郵局完成送達,依規定從送達的次日起一個月是改善期滿日(即八月二十七日),屆時將再次稽查,如果仍未改善將依都市計畫法裁處六萬元。

城鄉局指出,改善方式有兩種,一是恢復農業使用,二是申請符合法令的使用項目,如果要做停車場,必須向交通局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審查通過後須繳交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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