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才能標蜂蜜 不純可罰400萬
2022/05/12 05:30
許多蜂蜜商品宣傳「不純砍頭」,但常被檢舉並非100%純蜂蜜;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公告新規定,100%純蜂蜜才能標示「蜂蜜」,不然就得寫明「加糖蜂蜜」或「蜂蜜口味」。新規定將在明年7月1日正式施行,標示不完整可依照食安法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到400萬元罰鍰。
根據新規定,依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蜂蜜含量達60%以上、有添加糖或糖漿者,品名應標示如「加糖蜂蜜」;添加糖、糖漿以外的其它原料,品名應標示如「調製蜂蜜」或「含〇〇蜂蜜」。
若蜂蜜含量未達60%、且品名含「蜂蜜(蜜)」字樣者,則品名應完整標示如「蜂蜜(蜜)口味」或「蜂蜜(蜜)風味」,且都應依蜂蜜含量多寡標示蜂蜜原料原產地。
(記者吳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