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8至15層樓住宅 明年起公安申報
2022/04/10 05:3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高雄市城中城大火造成嚴重死傷,內政部為防範悲劇,要求八層樓以上、未達十六層樓的集合住宅都要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新北市府已公告從明年一月起實施,每三年申報一次,全市四千多棟;另外,六層樓以上、未達八層樓的集合住宅是從二○二五年起申報,違者可罰款六萬元到三十萬元。
確保防火避難路徑通暢及設備安全
市府工務局長詹榮鋒指出,公安申報是為了確保防火避難路徑的通暢及設施設備的安全,延長災害發生時的逃生時間,檢查項目包含樓梯、安全梯、避難樓層出入口、電梯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六項,由建築物所有權人、管委會委請營建署認可的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辦理簽證,再向工務局申報。
每3年申報1次 違者最高罰30萬元
詹榮鋒說,依規定,集合住宅申報期間是當年的一月至三月底,新北市轄內的八層樓以上、未達十六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的集合住宅,應於二○二三年起每三年申報一次,全市有四千多棟;六層以上未達八層的集合住宅,應於二○二五年起每四年申報一次。
工務局表示,已透過各區公所發文通知各社區並製作宣導摺頁,新北市目前經內政部營建署認可的建築物公安檢查簽證及申報機構、檢查人員各有九間及二四三人,可透過營建署網站或市府工務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