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數位發展部將成立
〔記者簡惠茹、呂伊萱/台北報導〕蔡總統去年就職演說提到配合數位、5G等六大核心戰略,將成立數位發展部。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整合NCC、經濟部、國發會等部會的數位相關業務,包含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及傳播五大領域,並設立資安署和數位產業發展署,強化資安政策,促進數位經濟發展及數位科技應用的政策規劃。
掌管資通安全等五大領域
根據三讀條文,數位發展部掌理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規劃、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規劃、推動及管理;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的建構及人才培育,以及國家資通安全政策、法規、重大計畫與資源分配等相關事項的擬訂、指導及監督;政府資訊、資安人才職能基準的規劃、推動及管理等事項。
數位發展部將設置部長一人、政務次長二人、常務次長一人。為因應全球數位科技快速發展等情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的規定,聘用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其聘用員額不得超過百人。
聘用專業員額 不得超過百人
行政院版草案原僅設有資通安全署,三讀條文增加數位產業署。立法院院會昨也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織法」,及「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組織法」。
此外,也三讀通過「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設置條例」,資安研究院由數位部監督,目的是提升國家資通安全科技能力、推動資通安全科技研發及應用,業務範圍包含研發資通安全科技,推動資通安全技術應用、移轉等。
院會並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增網路傳播相關業務,包含網路政策和法令制定、網路設置的監督管理,以及網路內容分級制度。
力推設立數位產業署的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政府先前提出的「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未見有關數位產業發展之方案,恐不敷日新月異的科技進展及數位轉型需求,希望除了具備「煞車功能」的「資安署」之外,另外設立具備「油門性質」的「數位產業署」,帶動整體數位產業發展,打造台灣高科技產業的「護國群山」。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數位發展部的業務範疇等籌備工作,將依籌備小組召集人郭耀煌的規劃進行,至於掛牌時間及首任部長人選等,待確定後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