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青宅當抽獎 議員質疑適法性
2021/10/21 05:30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議會昨召開定期會,縣長王惠美施政報告宣揚縣府以青年住宅當抽獎刺激消費,時代力量縣議員吳韋達質詢痛批,青宅當抽獎品適法性惹議,民進黨議員賴澤民也抨擊,抽獎辦法跟不上數位科技的進化,民眾要拍發票後照片存檔再上傳活動官網,保留發票實體,中獎才能兌獎,流程繁瑣,這不是便民而是擾民!
吳韋達指出,議會今年通過「彰化縣青年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法規載明,興建和出售青宅初衷,為減輕年輕人購屋壓力,打造友善城市,如今卻變成抽獎品,作法誇張!活動辦法讓抽中青宅每戶可換等值125萬元現金當獎金,衍生等值現金由縣府訂定,未來成屋售價是否比照換等值現金的價格,否則怎能說服年輕人承購?
縣府:依自治條例另訂子法
縣府勞工處長柯呈枋說,青宅第1期預計2024年完工,青宅當活動獎勵經過開會討論,決議根據自治條例當母法再另訂子法,子法規定若在疫情或天災事故等情況下,除了原本符合青宅承購條件者外,在符合母法中提到「其他相關事項」的條件下也行,民眾抽中青宅可換等值125萬元現金,這是預估價格,並非成屋售價。
縣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長劉玉平指出,上網登錄消費發票很便利,而且,上傳發票照片並非必要項目,而全部的抽獎活動都會規定中獎者憑實體發票兌獎,彰化縣非首例更非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