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即時就業獎勵金 助170青年成功就業
2021/03/03 05:30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勞工局去年推出「即時就業獎勵金」,針對設籍台中市待業超過3個月的青年,經推介就業滿14天,即可領取「即時就業獎勵金」3千元,若青年再持續就業滿6個月,獎勵金最高可達2萬5千元。去年開辦以來,已協助逾170位失業逾3個月的怯志青年重新投入就業市場。
去年有7萬1874人向台中市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較前年增加2378人,其中青年求職將近2萬7千人,佔台中市求職人數37.51%。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說,去年退出勞動市場的原因,以受疫情影響而「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最高,佔24.2%;勞動部統計去年初次尋職者平均週期達23.2週,顯見在疫情影響下,青年畢業後投入勞動市場更顯不易,尋職週期過長,更易使青年成為怯志工作者(指害怕找工作者)。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長李美麗表示,即時就業獎勵金為台中市青年(15至29歲)待業逾3個月以上,經台中市就業機構推介就業滿14天可領3千元、滿3個月領1萬、滿6個月可再領1萬2千元;另外,該處今年規劃各類主題性徵才活動,包括3月「國立中興大學就業博覽會」、4月「中科園區廠商聯合徵才」、5月「畢業就業,夢想起飛」,以及6月「青年暑假工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