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公所樓梯間堆紙箱 民憂阻逃生
2020/07/08 05:30
〔記者陳建志/大里報導〕大里區公所第三辦公大樓3樓會議室通往頂樓的樓梯間,遭民眾投訴堆滿好幾十箱物品,連人要通過都不方便,擔心影響逃生,質疑市府帶頭違法;市府都發局表示,樓梯堆雜物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到30萬元,將要求公所限期改善。
旁邊會議室常辦百人座談會
一位民眾向本報投訴,大里區公所民政課辦公的第三大樓樓梯間堆滿紙箱,明顯違法,因3樓是會議室,經常舉辦1、200人的座談會、公聽會,若發生火災將影響逃生,批評公家單位帶頭違法。
大里公所:整理搬遷物品暫放
記者昨到場查看,發現第三大樓由3樓通往4樓屋頂的樓梯間,確實堆滿了6、70個紙箱,一旁通往頂樓逃生門的階梯也放滿告示牌架。
大里區公所表示,因區公所建築將拆除重建,預計明年2月要搬到纖維工藝博物館辦公,近日正在整理相關物品、公文裝箱,才會暫時堆放在平時無人通行、3樓通往頂樓的轉角樓梯間,既然影響通行、逃生,會立刻將紙箱、告示牌搬離。
市府:已違法 限期公所改善
市府都發局使用管理科郭曜逵股長指出,樓梯堆放雜物影響通行,已經違反建築法77條第1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將先給予勸導並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