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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外送平台納管 Uber Eats︰會登記

Uber Eats。(資料照,Uber Eats提供)

Uber Eats。(資料照,Uber Eats提供)

2019/04/27 06:0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公告,七月起即使只是運送食物的物流業者也必須到食品業者平台專區登錄,這將涵蓋沒有做食品、只負責外送的「Uber Eats」等業者,若屆時沒完成登錄,可處三萬到三百萬元罰鍰。

食藥署昨天公告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明訂物流業等食品業者應申請登錄的規模、實施日期等相關規定,強化食品業者資訊掌握。

食藥署科長林蘭砡說,根據食安法的食品業者定義來看,食品物流業也算食品業者,因此該登錄食品業者、且須依規定做好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之後各地衛生局也會定期稽查。

「Uber Eats」和各餐廳合作,讓使用者能在線上訂餐,並由代僱駕駛運送,根據新規定,未來需全數登錄,其他品牌例如「Foodpanda」、「honestbee誠實蜜蜂」、「Lalamove」等,也必須符合食品物流業的規範,裝載食物的箱子也都須符合GHP規範。「Uber Eats」昨晚透過公關公司發表聲明,表示會遵循相關規範,在七月一日前完成登記。

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物流業者應登錄事項包含填報人基本資料、食品業者基本資料、倉儲場所基本資料、運輸工具基本資料、其他有關物流行為說明。

林蘭砡說,七月上路後若未完成登錄、且經要求限期改正卻沒改正者,可依食安法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至昨天統計,已有一六九家業者上網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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