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便當回扣3800萬 大成商工前校長夫妻須入獄
雲林虎尾大成商工前校長陳秀娟。(資料照,記者廖淑玲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雲林縣私立大成商工前校長陳秀娟(左圖,資料照,記者廖淑玲攝)被控在校長任內,與丈夫黃曙曜、福利社幹部共謀,設立五家人頭商行承攬學校福利社業務,再以人頭商行與四家便當業者簽約供應便當給學生,便當費的一至二成則做為回扣,夫妻倆從二○○五年到二○一五年共收取三千八百多萬元。台南高分院依背信等罪,分判陳秀娟二年二月、五月(得易科罰金)徒刑;黃曙曜二年四月、六月(得易科罰金)徒刑確定,不得再上訴。
陳秀娟判2年2月 夫2年4月
陳秀娟被判刑二年二月與黃曙曜二年四月徒刑部分,台南高分院指出,這部分不得易科罰金,兩人都將入獄服刑。
判決指出,陳秀娟、黃曙曜先與共犯翁雅萍(大成商工福利社經理,判刑確定)、莊繡如(大成商工會計主任,判刑確定)分別成立五家人頭商行,以承攬大成商工福利社業務,並要學生把每學期的便當費用,劃撥繳納到人頭商行帳戶。
翁雅萍再以人頭商行名義與四家便當業者簽約,委請業者供應餐盒給學生食用,便當業者依據協議,從二○○五年十一月到二○一五年六月,按期繳交回扣共三千八百多萬元給陳秀娟夫妻;初期每個便當四十元,回扣八或九元,二○一四年二月降為四元,後來便當漲到一個四十五元,回扣改為四.五元。
此外,陳秀娟夫妻再指示翁雅萍,把校內一處閒置倉庫租給一家便當業者賣早、晚餐與飲料,業者每月付十二萬元租金給翁,翁把其中兩萬元列入學校租金,其餘十萬元交給黃曙曜,前後租期十四個月,黃曙曜獲利一百四十萬元。
陳秀娟夫妻已先後歸還大部分款項給學校,還有四萬八千多元犯罪所得尚未歸還,法官諭知必須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