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準公托機構 兩年內不可漲價
〔記者林惠琴、吳亮儀/台北報導〕育兒、托育補助新制今日實施,衛福部昨公布「未滿兩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申報及支付作業要點」,縣市政府即日起可展開與保母或托育機構簽約作業。對於簽約納入準公共化的業者設立門檻把關,並要求兩年內不可漲價,以免政府補多少、業者漲多少。托嬰中心多表示可接受,但部分保母恐不買單。
社家署副署長祝健芳表示,目前國內嬰幼兒由父母自己或親屬帶的比例達八成,新制放寬過去補助資格限制,未送托可領每月兩千五百元育兒津貼。不到兩成送托,新制依送托單位不同,每月可領兩千五百至六千元以上的托育補助。
目標85%保母、75%私托加入
社家署指出,全國保母約兩萬五千人、私立托嬰中心七八四家,準公共化新制上路後,目標希望八十五%保母、七十五%私立托嬰中心加入。
昨日公布的作業要點明訂,保母、托嬰中心在三年內曾違反居家管理辦法、兒少法相關規定,不可與政府簽約,且一旦納入準公共化,業者收費不可超過公定上限,兩年內不可調漲收費,且托嬰中心須保障托育人員一定薪資、設有調薪機制,以確保托育品質。
社家署強調,若想退出準公共化、終止契約,須六十天前向家長說明,一年內不得再提出簽約申請;若雙方契約期間,業者服務不優,政府可終止契約,兩年內不接受其申請簽約。
北市一名保母指出,同業擔心物價漲不停、收費不能調,自行吸收成本恐壓力不小,多無簽約意願,並認為政府至少要有為保母做團保、保障保母與托嬰孩子權益的配套措施。
保母盼有團保等配套措施
台北市托嬰協會理事長侯美妗則表示,若全國適用單一標準,恐對家長不公平,現據悉放寬地方可調整加碼,整體來說,應可接受。
社家署另解釋,目前各地育兒津貼發放金額不同,已協調訂出落日時間,逐步朝全國一致發展;托育補助則希望透過政府補助,讓費用降至占家庭可支配所得十%至十五%,物價水準較高縣市,地方政府可加碼,協助所付費用降至十%至十五%。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王兆慶認為,有部分業者揚言抵制準公共化,高額補貼對家長恐看得到、吃不到;而政府催生仍須改善青年低薪與工時過高,否則效果還是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