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電廠變更輸電線路 沿台61線北送
2018/04/18 06:00
〔記者劉力仁、何玉華/台北報導〕台電大潭電廠興建案於一○三年九月通過環評審查,台電計畫興建三到八部燃氣機組,裝置容量二八八萬瓩,透過345kV的高壓輸電線路從桃園經新竹到龍潭變電所。台電計畫更改路線,原向東改向北,從桃園送至新北林口電廠。由於環評委員認為台電未釐清沿線文化資產保護、生態衝擊、地方溝通,昨日要求台電補件再審,另也確定僅需做環差審查。
台電原規劃大潭電廠發電後,經過桃園市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龍潭區及新竹縣關西鎮等五區鎮,將電力輸送至龍潭變電所,全長卅三公里。
可降低電力過於集中風險
變更路線則改以161kV的高壓輸電線路,經過桃園市觀音區、大園區、蘆竹區及新北市林口區等四區,將電力輸送至林口電廠,全長卅公里。
台電解釋,更改輸電路線之後,可以降低龍潭變電所電力過於集中的風險,工期從九十三個月降至六十個月,投資費用從二七七億元降到一四二億元,剩餘土石方從八十五萬方降至六十四萬方,全線地下化。變更後線路沿著台六十一線埋設,周邊主要為工業區,對環境衝擊降低。
未涉環評法規 僅需提環差
環評委員對於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交通衝擊、地方溝通、空氣污染、林口電廠電力是否超載等影響,提出質疑。但經委員討論後,此次變更路線並未涉及環評法施行細則第卅八條之一相關規定,同意台電提送環差。
新北市政府昨天未派員出席該會議,新北市環保局發言人孫忠偉表示,這個案子的主要工程範圍都在桃園市境內,經過的路線多位於人口稀少的地方,所以只以書面意見提醒台電避免施工時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