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藥房老闆無照打針害命

2007/02/11 06:00

〔記者洪定宏、洪臣宏、陳文嬋/高縣報導〕高雄縣林園鄉驚傳開藥房的「密醫」違法打針,導致病患死亡案件!連藥師資格都沒有的「吉春藥房」負責人許榮宗,明知婦女黃賴螺珠有藥物過敏病史,昨天仍為她打止痛針,黃賴螺珠隨後昏迷送醫不治,致命原因有待檢警今天相驗。

未取得藥師執照開業

衛生局長黃志中表示,密醫許榮宗未取得藥師執照,卻違法開設藥房長達二十年,且私自調劑藥物,還幫病人施打針劑,明顯違反藥師法;許某非醫師等醫療專業人員,逕行從事醫療行為,也違反醫師法密醫罪。

將清查違法診療人數

黃志中說,目前刑法訊問急迫性高於行政懲處,衛生局將要求業者停止違法營業,同時調閱病歷資料,清查違法診療人數,擴大追查許某不法醫療行為,以維護民眾權益。

多年前出事未被追究

家屬指控,許榮宗多年前曾為五十五歲的黃賴螺珠打針,同樣發生不舒服症狀送醫急救,才發現她有嚴重藥物過敏,由於沒有後遺症,沒有追究,曾警告他不得再為病患打針,但許榮宗不聽規勸,本月八日繼續為黃賴螺珠打針,終於在昨天出事。

違法行醫辯稱為家計

許榮宗原本辯稱,不知黃賴螺珠會藥物過敏,但在知情家屬反駁及警方調查後,他才改口坦承,沒有藥師資格,「執業」二十年,都是為了家庭生計。許榮宗夫婦在醫院急救站前全程禱告,祈求奇蹟出現。

昨天上午八點多,家住林園鄉後厝路的黃賴螺珠因腰痛,到港嘴二路的「吉春藥房」就診,許榮宗為她打止痛針後,安排她躺下休息約五分鐘,黃賴螺珠突然呼吸急促、心臟不舒服,許榮宗緊急報案。

救護隊員趕到藥房時,黃賴螺珠已昏迷,雖一路進行心肺復甦術,但抵達建佑醫院前已無生命跡象,雖經院方急救,一度有心跳血壓,但仍於下午兩點宣告不治,警方約談許榮宗後,先將他安置在派出所,等候今天檢察官相驗。


小法典/密醫罪

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違反藥師法第二十四條,致人於死得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未取得藥師資格擅自執行第十五條之藥師業務者,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整理:記者陳文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